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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拖欠女儿赡养费而被告上法庭,33岁清洁工不仅毫无愧意,还在法庭内把前女友打到鼻子流血,再与妻子当场嘲笑侮辱对方。高庭法官指清洁工在法院内动粗的行为无法容忍,把他原本的四周监刑,加重至两个月。
《联合晚报》日前报道,去年3月31日下午12时18分,一名清洁工在家事司法法院对前女友动粗及吐口水三次,他为此被控蓄意伤人和动粗两项控状。
被告今年初认罪后被判坐牢四周。控方认为刑罚严重不足,上诉至高庭,昨天(7月23日)由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审理。
由于本案涉及被告的未成年女儿,为保护小女孩,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,包括被告与前女友的名字。
案情显示,已婚的被告和前女友育有一名女儿,由于被告拖欠女儿的抚养费,数额达7790元,前女友于是入禀家事法院进行追讨。
聆讯当天,被告带着妻子和一个新生婴儿出庭,坐在庭室外等待法官发表判决,前女友也在庭室外等候。
被告不满前女友连累他出庭,更不甘得支付大笔抚养费,因此与妻子一起不断辱骂前女友,逼得前女友到柜台求助,保安人员也到场调解。
然而,被告和妻子仍骂个不停,被告甚至对前女友吐了三次口水,还脱下拖鞋想冲上前打人。在混乱中,被告一拳打向前女友的鼻子。前女友的鼻子流血不停,被告和妻子见状,在一旁嘲笑她的狼狈模样。
法官宣判时表示,法庭是一个不可被侵犯的地方,被告却公然在法院内动手伤人,破坏执行司法的工作,此行为无法被容忍。
法官认为,被告必须接受严惩,以起阻遏作用,两个月的监刑才是合适的惩罚。被告昨天开始入狱服刑。
完整报道,请翻阅2018年7月24日的《联合晚报》。
新闻来源:联合早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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